目 錄
第一部分 新建區人民檢察院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新建區人民檢察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一)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統一本院檢察干警思想和行動,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二)依法向南昌市新建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提出有關檢察工作的議案。
(三)貫徹執行上級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檢察工作方針,制定本院檢察工作計劃,落實檢察工作任務。
(四)負責對上級檢察機關交辦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相關職務犯罪案件的偵查。
(五)對移送審查逮捕的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或者批準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對移送起訴或者偵查終結的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
(六)依照法律規定對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活動及判決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
(七)負責應由本院承辦的提起公益訴訟工作。
(八)負責應由本院承辦的看守所等執法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
(九)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訴和舉報。
(十)對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進行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機關和上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釋建議。
(十一)負責本院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檢察官和其他檢察人員。
(十二)負責本院檢務督察工作.
(十三)負責本院財務裝備、檢察技術信息工作。
(十四)其他應由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檢察院承辦的事項。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 1 個,包括: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檢察院。
本部門2019年年末編制人數 51 人,其中行政編制 44 人,事業編制 7 人;年末實有人數 95 人,其中在職人員 62 人,離休人員 人,退休人員 33 人;年末學生人數 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收入總計2645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 0 萬元,較2018年增加459萬元,增長21%;本年收入合計 2645 萬元,較2018年增加459萬元,增長21 %,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開支增加,辦公經費開支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 2645 萬元,占100 %;事業收入 0 萬元,占 0 %;經營收入 0 萬元,占 0 %;其他收入 0 萬元,占 0 %。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支出總計2645 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 2645萬元,較2018年增加459萬元,增長21%,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開支增加,辦公經費開支增加;年末結轉和結余0 萬元,較2018年增加(減少) 0 萬元,增長(下降) 0%,主要原因是:……。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 2645 萬元,占 100 %;項目支出 0 萬元,占 0%;經營支出 0 萬元,占 0 %;其他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 0 萬元,占 0 %。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686 萬元,決算數為 2645 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56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0 萬元,決算數為 0 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0 %,主要原因是:……。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1445 萬元,決算數為 239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65 %,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開支增加,辦公經費開支增加。
(三)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6萬元,決算數為11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1%,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
(四)衛生健康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9萬元,決算數為69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66萬元,決算數為66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 2645 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 1931 萬元,較2018年增加165 萬元,增長9 %,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 537 萬元,較2018年增加193 萬元,增長56 %,主要原因是:辦公經費增加。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 3 萬元,較2018年減少40萬元,下降93 %,主要原因是:撫恤金支出減少。
(四)資本性支出 174 萬元,較2018年增加 141 萬元,增長42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檢察云平臺費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45 萬元,決算數為 8 萬元,完成預算的 17 %,決算數較2018年減少8萬元,下降50%,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0 萬元,決算數為 0 萬元,完成預算的0%,決算數較2018年減少 6 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無因公出國情況。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10 萬元,決算數為0 萬元,完成預算的0 %,決算數較2018年0減少6.8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無公務接待支出。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5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 0 萬元,決算數為 0 萬元,完成預算的0 %,決算數較2018年增加(減少) 0 萬元,增長(下降)0 %。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35 萬元,決算數為 8 萬元,完成預算的 23%,決算數較2018年減少1 萬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公車維修費用減少。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711 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保持一致),較2018年增加334 萬元,增長88%,主要原因是:公用經費增加。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9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 174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 174 萬元。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無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選擇1至2個項目)。
無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中央財政撥款形成的部門收入。按現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門預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二、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公共安全支出(類)檢察院(款):指江西省人民檢察院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檢察業務工作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是指財政撥款支出安排的出國(境)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這三項經費。
八、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為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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