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區舊改辦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區舊改辦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區舊改辦2019年度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一部分 區舊改辦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貫徹落實國家關于舊城改造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受委托組織起草有關舊城改造方面的規范性文件,經審議通過后負責組織實施;貫徹執行有關舊城改造過程中房屋征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按照南昌市統一規劃和部署,結合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及規劃,負責制訂舊城改造的總體規劃、年度計劃和階段性任務,并組織實施;負責與省、市、區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對接,制作并完成舊城改造相關月度報表的報送工作,負責舊城改造工作督查考核,協調解決在舊城改造中出現的相關問題;組織實施舊城改造中涉及的房屋征收和補償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全區各鄉(鎮)項目建設中的舊城改造和房屋征遷工作;負責協調、落實舊城改造中上級補助資金撥付和舊城改造資金的籌措、監管等工作;承辦區政府交辦其它工作。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預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1個,包括:南昌市新建區舊城改造辦公室。編制數12人,其中事業編制12人、實有人數0人。
第二部分 區舊改辦部門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19年安排部門收入預算 8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補助)80萬元,上年結轉(結余)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19年我單位支出預算總額為80萬元,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80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00%。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9年我單位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為80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無
二、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9年區舊改辦“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0萬元。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0 萬元。
(二)公務接待費0萬元。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
第三部分 區舊改辦2019年度部門預算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縣級財政撥款形成的部門收入。按財政部統一規定和要求,縣級部門預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八、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九、“三公”經費:指縣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機關運行經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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