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供銷合作社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供銷合作社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1、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區供銷合作社的發展規劃,指導全區供銷合作社的改革與發展。
2、指導全區供銷合作社系統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參與、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本系統有關行業協會工作。
3、指導全區供銷合作社系統參與農村市場和商品流通網絡建設,推進農村流通現代化,開拓城鄉市場,促進城鄉經濟交流與發展。
4、按照政府授權對農業生產資料等重要商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
5、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及供銷合作社意見和要求,爭取政策扶持,維護供銷合作社和農民社員的合法權益。
6、指導全區供銷合作社的組織建設,促進基層供銷合作社加強民主管理,密切同農民的聯系,協調成員社之間的關系,發揮群體聯合優勢。
7、管理、監督和運營本級社社有資產,確保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8、承辦區委、縣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1個,包括:南昌市新建區供銷合作社本級。
本部門2020年年末實有人數47人,其中在職人員19人,退休人員28 人;年末其他人員 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收入總計2217.34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493.28萬元,較2019年增加493.28萬元,增長100%;本年收入合計1724.06萬元,較2019年減少765.62萬元,下降30.75%,主要原因是:年初有結轉結余。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1724.06萬元,占10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 0萬元,占0%。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支出總計2217.34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1912.13萬元,較2019年減少577.55萬元,下降23.20%,主要原因是:年末有結轉結余;年末結轉和結余305.21萬元,較2019年增加305.21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末沒有結轉結余。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1912.13萬元,占100%;項目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其他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968.66萬元,決算數為1912.1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97.40%。其中: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76.27萬元,決算數為699.8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3.48%,主要原因是:上年有結轉結余。
(二)衛生健康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9.11萬元,決算數為22.3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7.1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三)商業服務業等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56.75萬元,決算數為1027.4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00.1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6.53萬元,決算數為16.5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912.13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491.50萬元,較2019年減少28.97萬元,下降5.57%,主要原因是:工資變動。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946.00萬元,較2019年減少104.57萬元,下降9.95%,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經費支出減少。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474.63萬元,較2019年減少444.01 萬元,下降48.33%,主要原因是:人員支出減少。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0萬元。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946.00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一致),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04.57萬元,降低9.95%,主要原因是:辦公設施設備購置經費減少。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7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7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7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7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省級部門公開的政府采購金額的計算口徑為:本部門納入2020年部門預算范圍的各項政府采購支出金額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購項目的支出金額。)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單位)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見公開10表《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2020年本單位無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所有項目2個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430萬元。
組織對“2020年度市級供銷發展專項配套資金項目”、“2020年區級綜合改革資金項目”等2個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430萬元。其中,對“2020年度市級供銷發展專項配套資金項目”、“2020年區級綜合改革資金項目”等項目委托“江西霽峰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第三方機構開展績效評價。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我部門今年在省級部門決算中反映2020年度市級供銷發展專項配套資金項目及2020年區級綜合改革資金項目目績效自評結果。
項目績效自評總體綜述:1.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2020年度市級供銷發展專項配套資金項目績效自評得分為86分。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92.5萬元,執行數為192.5萬元,完成預算的100%。2.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2020年區級綜合改革資金項目績效自評得分為86分。項目全年預算數為237.5萬元,執行數為237.5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三)部門評價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上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使用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項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物(款)預算改革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預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物(款)財政國庫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業務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設支出(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金財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物(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8.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物(款)其他財政事物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務(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20.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科學支出。
2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3.醫療衛生(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根據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4.醫療衛生(類)其他醫療衛生支出(款)其他醫療衛生支出(項):反映除 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衛生方面的支出。
25.農林水事物(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農業方面的支出。
26.交通運輸(類)石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款)石油價格改革補貼其他支出(項):反映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對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物(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款)其他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方面的支出。
28.商業服務業等事物(類)商業流通事物(款)其他商業流通事物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商業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29.商業服務業等事物(類)商業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發展服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涉外發展服務方面的支出。
30.國土資源氣象等事物(類)國土資源事物(款)其他國土資源事物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國土資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31.政府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2.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33.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贛公網安備 3601220200013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