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一、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一)常委會辦公室職責
1.負責區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常委會會議、常委會主任會議以及以區人大常委會名義召開的有關工作會議的籌備、會務和有關文稿起草工作。
2.負責協調和督促“一府兩院”對區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常委會會議、常委會主任會議做出的決定、決議的貫徹實施,以及領導指示、批示的督辦工作。
(二)法制委員會職責
1、組織開展有關法律法規在我區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
2、對本級人民政府及部門制定的地方規范性文件與憲法、法律、法規相抵觸的,對鄉鎮人大及其主席團做出的不適當的決議、決定進行審查,并向主任會議提出處理意見;
(三)財政經濟委員會職責
1、向區人民代表大會或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屬于區人大及其常委會職權范圍內與財經委工作有關的議案;
2、審議區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區人大常委會交付的有關財經方面的議案;
(四)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職責
1、負責與教科文衛等部門之間的聯系,調查了解他們對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有關決議、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及時向區人大常委會或主任會議匯報。
2、負責為區人大常委會起草與本工作委員會有關的決議、決定和審議意見草案,以及屬于本工作委員會職責范圍內的其它文稿,搞好本工作委員會資料收集整理工作。
(五)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職責
1、加強與農業和農村相關部門的對口聯系,了解相關部門的日常工作開展情況,以便人大常委會實施有效監督。
2、提出農業和農村方面執法監督和工作監督的年度計劃,起草或擬訂工作方案和相關意見。
(六)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職責
1、審議和辦理區人大主席團或者區人大常委會交付的有關議案,并提出報告;
2、向區人大及其常委會提出有關內務司法方面的議案;
3、組織負責起草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內務司法方面的重大事項的決議、決定草案。
(七)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委員會職責
1、負責區人民代表大會和區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免事項的日常工作;負責區人大換屆選舉方面的有關具體工作,參與省、市人大代表換屆選舉的有關工作,指導鄉鎮人大換屆選舉工作。
2、協助區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做好代表資格審查和代表變動情況等工作。
3、負責省、市、區人大代表的聯絡工作,做好區人大代表的學習、視察、培訓、評議等代表活動的組織工作,為代表學習和活動提供資料。
4、負責區人民代表大會期間代表議案、批評、意見和建議以及閉會期間代表批評、意見和建議的收集、交辦和督辦工作。
5、負責接待和辦理與選舉、任免、聯絡有關的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事項。
(八)城鄉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職責
1、起草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的有關城鄉建設和環境保護方面的決議、決定等規范文件;
2、提出屬于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職權范圍內,同本委員會有關的議案,提請區人民代表大會或區人大常委會審議;審議區人大及其常委會交付的議案或與本委員會有關的工作報告,并提出審議意見的報告;
(九)備案審查工作委員會職責
1、宣傳貫徹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有關的法律法規;
2、聯系、協調區人大常委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的相關工作;
3、對有關備案審查的規范性文件,提出初步意見,并報法制委員會;
(十)外事華僑民族宗教工作委員會職責
1、負責與外僑民宗和旅游等部門之間的聯系,調查了解他們對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有關決議、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及時向區人大常委會或主任會議匯報。
2、負責為區人大常委會起草與本工作委員會有關的決議、決定和審議意見草案,以及屬于本工作委員會職責范圍內的其它文稿,搞好本工作委員會資料收集整理工作。
(十一)預算審查工作委員會職責
1、承辦財經委初審決算草案的具體工作,草擬決算審查報告;承辦區人大常委會審查決算草案的具體工作,草擬決議草案。
2、承辦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監督預算執行的具體工作,掌握有關部門落實預決算決議情況。
(十二)代表履職服務中心職責
1、負責區人大履職服務中心公文處理、機要、保密、檔案管理、文印、收發、證件印制和印鑒管理工作;
2、認真落實保障代表知情權的各項具體措施,及時向代表提供代表依法履職所需要的有關信息或者材料;
3、做好邀請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參加常委會執法檢查以及其他有關活動的工作,不斷擴大代表對常委會活動的參與;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1個,包括:南昌市新建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本部門2020年年末實有人數40人,其中行政人員37人;非參公事業人員3人,退休人員28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收入總計2223.35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233.85萬元,較2019年減少28.38萬元,下降10.82%;本年收入合計1989.5萬元,較2019年減少170.78萬元,下降7.91%。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1989.5萬元,占10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支出總計2223.35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2098.6萬元,較2019年減少90.05萬元,下降4.11%;年末結轉和結余124.75萬元,較2019年減少109.1萬元,下降46.65%。主要原因是:人員有變動。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2098.6萬元,占100%;項目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其他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 0萬元,占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1575.10 萬元,決算數為 2098.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 133.2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451.55萬元,決算數為1914.9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1.93%。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二)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60.0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主要原因是:去年有指標未用完。
(三)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6.71萬元,決算數為46.7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四)衛生健康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9.96萬元,決算數為39.9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6.88萬元,決算數為36.8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098.6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1132.25萬元,較2019年增加 116.26萬元,增長11.44%。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864.59萬元,較2019年減少222.44萬元,下降20.46%,主要原因是:事務較去年多。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64.11萬元,較2019年減少21.52萬元,下降25.13%,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支出。
(四)資本性支出37.65萬元,較2019年增加37.65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今年采購的辦公用品較多。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1.1萬元,決算數為2.97萬元,完成預算的26.76%,決算數較2019年減少6.66萬元,下降69.16%,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 萬元,完成預算的0 %,決算數較2019年減少7.37萬元,下降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主要原因是:未發生因公事出國。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 7.1萬元,決算數為 0萬元,完成預算的0%,決算數較2019年增加0萬元,增長0%。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未發生接待相關支出。全年國內公務接待0批,累計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計接待0人次。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9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 %,決算數較2019年增加0萬元,增長0%,全年購置公務用車 0 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萬元,決算數為2.97萬元,完成預算的74.25%,決算數較2019年增加0.71萬元,增長31.42 %,主要原因是今年發生修理較多,年末公務用車保有2輛。決算數較年初預算數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發生較少。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902.24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一致),較年初預算數(或者上年決算數)減少184.79萬元,降低17%,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日常支出。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7.6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7.6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7.6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7.6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省級部門公開的政府采購金額的計算口徑為:本部門納入2020年部門預算范圍的各項政府采購支出金額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購項目的支出金額。)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及支出。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沒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單位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見公開10表《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其中車輛中的其他用車主要是平常事務外出用。
十一、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 0 個,二級項目0個,共涉及資金0 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 0 %。組織對2020年度0個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 0 萬元,占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 0 %。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無100萬及以上項目預算,所以共組織對 0個項目進行了重點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 0 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0 萬元。
2020年我單位對各個科室開展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試點,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 2098.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0 萬元。由我單位內部績效目標管理小組自行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2020年部門決算完成數為2098.6萬元,預算安排數為1575.1萬元,預算完成率為133.24%,達到目標值的優良水平。
(二)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應當將2020年度省級部門決算項目績效自評綜述和《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進行公開。)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無100萬及以上項目預算,本年度沒有做項目支出績效。
(三)部門評價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每個省級部門至少將1個部門評價報告向社會公開,報告框架可參考《項目支出績效評價辦法》(財預〔2020〕10號)中《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參考提綱)》。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上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使用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項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物(款)預算改革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預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物(款)財政國庫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業務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設支出(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金財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物(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8.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物(款)其他財政事物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務(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20.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科學支出。
2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3.醫療衛生(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根據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4.醫療衛生(類)其他醫療衛生支出(款)其他醫療衛生支出(項):反映除 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衛生方面的支出。
25.農林水事物(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農業方面的支出。
26.交通運輸(類)石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款)石油價格改革補貼其他支出(項):反映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對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物(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款)其他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方面的支出。
28.商業服務業等事物(類)商業流通事物(款)其他商業流通事物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商業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29.商業服務業等事物(類)商業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發展服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涉外發展服務方面的支出。
30.國土資源氣象等事物(類)國土資源事物(款)其他國土資源事物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國土資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31.政府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2.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33.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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