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0年度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交通管理大隊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
情況說明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交通管理大隊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1、負責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揮疏導交通,維護交通秩序,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2、上路巡邏檢查,依法糾正交通違法行為,教育和處罰違法當事人。
3、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方式和方法。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并按相關程序及時上報、整改。
4、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處理轄區道路交通事故。
5、負責轄區駕駛人的日常管理、審驗及機動車的年度檢驗或初檢、送檢工作。
6、負責組織實施對轄區機動車駕駛人和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教育。
7、接受公民報警、求助。對轄區實施公路治安管理,防范、查處治安案件,打擊車匪路霸及各類涉車涉路違法犯罪活動,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維護轄區治安穩定。
8、承擔道路交通警衛任務。
9、按規定足額征收、上繳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10、其它應當履行的法定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納入本套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1個,包括: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交通管理大隊。
本部門2020年年末實有人數78人,其中在職人員78人,離休人員0人,退休人員0人;年末其他人員0人;年末學生人數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收入總計6167.72萬元,其中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較2019年減少1785.68.萬元,下降28.95%;本年收入合計6167.72萬元,較2019年減少1785.68萬元,下降28.95%,主要原因是:本年節約開支,減少費用支出。
本年收入的具體構成為:財政撥款收入6132.52萬元,占99.43 %;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35.2萬元,占0.57%。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支出總計 6167.72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6167.72萬元,較2019年減少1785.68萬元,下降28.95%,主要原因是:本年節約開支,減少費用支出;年末結轉和結余0 萬元,較2019年增加 0 萬元,增長0%,
本年支出的具體構成為:基本支出6167.72萬元,占100%;項目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其他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 %。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132.52萬元,決算數為6132.5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132.52萬元,決算數為6132.5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 %。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132.52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2623.39萬元,較2019年減少542.91萬元,下降20.7 %,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411.6萬元,較2019年減少438.94萬元,下降106.64 %,主要原因是:節約開支,減少費用支出。
(三)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0萬元,較2019年減少0.18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沒有開支。
(四)資本性支出3097.53萬元,較2019年減少838.85萬元,下降27.08%,主要原因是:節約開支,減少費用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04.51萬元,決算數為 153.66 萬元,完成預算的75.14%,決算數較2019年增加91.45萬元,增長59.51 %,其中:購置了七臺公務用車。
(一)因公出國(境)支出年初預算數為0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決算數較2019年增加0萬元,增長0%。
(二)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5萬元,決算數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決算數較2019年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無接待費用。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53.66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年初預算數為100.01萬元,決算數為 100.01萬元,完成預算的 100%,決算數較2019年增加100.01萬元,增長100 %,主要原因是購置車輛7輛,全年購置公務用車7 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00萬元,決算數為53.66萬元,完成預算的 53.66%,決算數較2019年減少8.55萬元,下降15.93%,主要原因是節約開支,減少費用支出,年末公務用車保有28輛。
六、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509.13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一致),較上年預算數減少1277.79萬元,降低26.69%,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辦公經費支出、節約開支,減少費用支出等。
七、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八、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單位)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見公開10表《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表》。其中車輛中的其他用車28輛,主要是特種技術車輛。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部門應對本部門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基本情況進行說明,本年度未做績效。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財政撥款:指區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運行:反映本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其他公安支出:反映本單位基本支出項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指本單位民警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三、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一)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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