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區統計局2022年單位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統計局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統計局2022年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單位收入總表》
三、《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重點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統計局2022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統計局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制定全區統計工作實施意見、統計工作現代化建設規劃、統計調查計劃和統計調查方案,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沿灘區境內各鄉鎮、各單位、各企事業單位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實施。
2.根據宏觀管理和科學決策的要求,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執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完成國家統計任務,管理全區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各鄉鎮、各單位的統計調查計劃、調查方案,管理各鄉鎮、各單位制發的統計調查表。
3.組織有關單位完成人口、工業、農業第三產業和基本單位等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和專項調查,搜集、整理、提供全區的基本統計資料,并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單位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4.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忽然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統一核定、管理和提供全區性的基本統計數字,積極開展信息咨詢服務工作。
5.加強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庫體系,執行統計數據庫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推進統計計算手段、傳輸設備現代化。
6.加強對鄉鎮統計工作的領導,加強對區級各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組織統計工作的指導,加強統計基礎規范化工作,開展基本單位統計登記及年檢工作,督促檢查指導各鄉鎮、各單位、各企事業單位建立原始記錄、統計臺帳,健全統計資料的審核、交接、檔案和保密等管理制度。
7.開展統計人員崗位知識培訓,按照職改單位的統一要求,組織實施統計專業中初級職務資格考試的有關工作;加強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統計學歷教育和統計系統公務員業務培訓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納入本套單位預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1個,包括:南昌市新建區統計局。
編制數35人:其中行政編制11人、全額補助事業編制24人;實有人數47人:其中在職人數34人,包括行政人員11人、全額補助事業人員23人;離休0人;退休13人;臨時工0人;聘用人員0人,遺屬補助人員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統計局2022年單位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統計局2022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本單位2022年單位收入預算總計額為1301.1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數1819.34萬元減少518.17萬元,減少28.48%。減少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壓縮開支。
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281.17萬元,其他收入2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本單位2022年支出預算總計額為1301.1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數1819.34萬元減少518.17萬元,減少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壓縮開支。
其中: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610.67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46.93%;包括工資福利支出593.8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0.9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5.84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690.5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53.07%;,包括工資福利支出207.3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83.14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其他相關支出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200.0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8.5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3.3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9.19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本單位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為1281.1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數1819.34萬元減少29.58%。減少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壓縮開支。
具體支出情況是: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180.09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92.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8.55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3.01%;衛生健康支出33.34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2.6%;住房保障支出29.19萬元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2.28%。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本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2年單位機關運行費預算135萬元。比2021年預算減少1582.73萬元,減少92.14%,減少原因是:因21年數據包含項目及人員支出,22年數據不包含,所以與上年對比相差較大。其中:辦公費16.64萬元、印刷費2.27萬元、水費0.21萬元、電費0.56萬元、郵電費0.31萬元、取暖費0.07萬元、差旅費0.21萬元、會議費23.28萬元、培訓費32.45萬元、公務接待費8.5萬元、勞務費28.99萬元、其他交通費用0.6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0.85萬元。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單位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18.9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6.6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 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27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目前,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
2022年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九) 項目情況說明
1第七次人口普查專項經費項目
1)項目概述
開展人口普查活動。
2)立項依據
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國務院下發的《關于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及《國家統計局財政部關于印發<統計單位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調查經費開支規定>的通知》([2003]74號)
3) 實施主體
項目實施主體為中國人口數量、結構、分布、城鄉住房等方面。
4) 實施方案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開展的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將全面查清中國人口數量、結構、分布、城鄉住房等方面情況,為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和政策體系,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科學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5)實施周期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6) 年度預算安排
年初預算安排資金100萬元。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單位2022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2.78萬元,比上年預算45萬元減少12.22萬元。
1、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數為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2、公務接待費預算數為32.78萬元,比上年預算45萬減少12.22萬元,減少原因是:公務接待次數減少。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數為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單位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填列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2020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0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統計管理(項):反映統計信息化建設、統計執法、統計人員上崗資格認定、職稱考試等方面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普查活動(項):反映統計部門開展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投入產出調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其他統計信息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統計信息事務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10、城鄉社區支出(類)國土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項):反映由相關單位撥入的專項經費。
11、“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2、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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