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2年單位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2年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單位收入總表》
三、《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重點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2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1、對團體會員開展聯絡協調服務工作,通過組織學習、深入生活、文藝創作、文藝評獎、成果展示、惠民服務、理論研究、學術討論、調查研究、人才培養等各項工作,充分發揮對文藝工作者的組織引導、服務和維權工作,并對團體會員進行業務指導。
2、積極發現、培養文藝新人,發展壯大創作隊伍,通過組織創作活動,不斷提高專業和業余創作人員的思想水平和藝術水平。
3、積極反映團體會員和文藝家的意見建議和要求,維護憲法和法律賦予文藝工作者和文藝團體的權益,在會員的正當權益和正當創作活動受到侵犯時,采取保護措施維護。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納入本套單位預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 1 個,包括:南昌市新建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編制數4人:其中行政編制 4人、全額補助事業編制0人;實有人數 6人:其中在職人數 3人,包括行政人員3人、全額補助事業人員 0人;離休0人;退休 0人;臨時工0人;聘用人員 0人,遺屬補助人員 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2年單位預算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2022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本單位2022年單位收入預算總計額為155.1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數115.84萬元增長39.29萬元,增長33.92%。增長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
其中:財政撥款收入 95.13萬元,其他收入 6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 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 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本單位2022年支出預算總計額為155.1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數115.84萬元增長39.29萬元,增長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
其中: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60.13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38.76%;包括工資福利支出58.6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0.0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42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95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61.24%;,包括工資福利支出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95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其他相關支出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5.1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6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3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95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本單位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為95.1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數115.84萬元減少17.88%。減少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壓縮一般性支出。
具體支出情況是: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5.16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89.5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65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3.84%;衛生健康支出3.36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3.53%;住房保障支出2.95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3.1%。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本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2年單位機關運行費預算1.42萬元。比2021年預算減少42.34萬元,減少96.76%,減少原因是本年單位運行經費項目單列。其中:辦公費0.4萬元、電費0.05萬元、取暖費0.36萬元、工會經費0.43萬元、福利費0.03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15萬元。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單位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18.6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7.9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萬元、 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0.72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目前,單位共有車輛 0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 輛,執法執勤用車0 輛。
2022年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 輛。
(九) 項目情況說明
本單位無項目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2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1、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數為0 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2、公務接待費預算數為2.2 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數為 0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 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0 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名詞解釋應以財務會計制度、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以及部門預算管理等規定為基本說明,可在此基礎上結合部門實際情況適當細化。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填列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2022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1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務(類)群眾團體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類)群眾團體事務(款)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群眾團體事務方面的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 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部門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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