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區新時代文明實踐促進中心2022年單位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新時代文明實踐促進中心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新時代文明實踐促進中心2022年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單位收入總表》
三、《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重點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新時代文明實踐促進中心2022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新時代文明實踐促進中心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1、服務市民提升我區文明創建水平、負責全區創建文明城市、統籌、協調、組織、指導、督查、考評,推進新時代文明實踐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納入本套單位預算匯編范圍的單位共1個,包括:
南昌市新建區新時代文明實踐促中心。
編制數16人:其中行政編制 0 人、全額補助事業編制16人;實有人數22人:其中在職人數22人,包括行政人員0人、全額補助事業人員13人;臨時工 9 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新時代文明實踐促進中心2022年單位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新時代文明實踐促進中心2022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本單位2022年收入預算總計額為2117.55萬元,(本單位為2022年新增單位,無對比數據)。
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097.55萬元,其他收入2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 0 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0 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本單位2022年支出預算總計額為2117.55萬元,(本單位為2022年新增單位,無對比數據)。
其中: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197.55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9.33%;包括工資福利支出191.8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 0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67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 0 萬元。項目支出1920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90.67%,包括工資福利支出199.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 0 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675.1萬元,資本性支出45萬元,其他相關支出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83.5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0.9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58萬元,社會保障支出13.45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本單位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數為2117.55萬元,(本單位為2022年新增單位,無對比數據)。
具體支出情況是: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83.53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98.3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45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0.64%;衛生健康支出10.98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0.52%;住房保障支出9.58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0.45%。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本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2年本單位機關運行費預算5.67萬元。(本單位為2022年新增單位,無對比數據)。其中:辦公費2.6萬元、取暖費1.35萬元,工會經費1.59萬元,福利費0.12萬元。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本單位政府采購總額 230.5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230.58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萬元、 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目前,單位共有車輛 8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2 輛,執法執勤用車 6 輛。
2022年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 輛。
(九) 項目情況說明
1)項目概述
打造環境優美,秩序井然的城市形象。
2)立項依據
依據政府批復相關文件
3)實施主體
南昌市新建區新時代文明實踐促進中心
4)實施方案
主要是各鄉鎮、社區人居環境整治。
5)實施周期
2022年1-12月
6)年度預算安排
7)績效目標和指標
詳見附件
二、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2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0萬元,(本單位為2022年新增單位,無對比數據)。
1、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數為 0 萬元,(本單位為2022年新增單位,無對比數據)。
2、公務接待費預算數為 0 萬元,(本單位為2022年新增單位,無對比數據)。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數為4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 0 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40萬元,(本單位為2022年新增單位,無對比數據)。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名詞解釋應以財務會計制度、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以及單位預算管理等規定為基本說明,可在此基礎上結合單位實際情況適當細化。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區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教育收費資金收入:反映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部門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部門經營收入:指事業部門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部門上繳收入:反映事業部門附屬的獨立核算部門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部門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部門從主管部門和上級部門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部門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2022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1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部門(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部門)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項):反映行政部門(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部門)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項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物(款)預算改革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預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物(款)財政國庫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業務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設支出(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金財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物(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部門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部門(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部門)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部門。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物(款)其他財政事物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務(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十一)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科學支出。
(十二)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部門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部門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部門(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部門)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十三)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部門離退休(款)事業部門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部門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十四)商業服務業等事物(類)商業流通事物(款)其他商業流通事物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商業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十五)商業服務業等事物(類)商業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發展服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涉外發展服務方面的支出。
(十六)政府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部門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十七)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其他。
三、部門涉及的專業名詞
(一)“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部門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部門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部門(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部門)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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