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區融媒體中心2023年本級預算編制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融媒體中心概況
一、本級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融媒體中心2023年本級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本級收入總表》
三、《本級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重點項目績效目標表》
十一、《本級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融媒體中心本級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本級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融媒體中心概況
一、本級主要職責
(1)負責宣傳國家文化方針、政策和法令,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發揮黨和政府的喉舌作用。
(2)嚴格執行廣播電視行業的法規負責完整傳輸中央、省、市廣播電視節目。
(3)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新聞宣傳,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采編播及電視節目的交流。
(4)負責自辦節目的策劃、采制、審查、包裝及播出編排和管理工作。
(5)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及完成主管本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南昌市新建區融媒體中心共有預算單位1個,包括南昌市新建區融媒體中心本級。編制人數39人,其中:行政編制0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39人、部分補助事業編制0人;自收自支事業編制0人;實有人數65人,其中:在職人數39人,包括行政人員0人、聘用人員11人、全部補助事業人員39人、離休人員0人、退休人員15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融媒體中心2023年本級預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融媒體中心2023年本級預算情況說明
一、本級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3年南昌市新建區融媒體中心收入預算總額為1944.61萬元,比上年減少297.79萬元,下降13.28%。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544.61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40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3年南昌市新建區融媒體中心支出預算總額為1944.61萬元, 比上年減少297.79萬元,下降13.28%。
其中: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642.61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565萬元、日常公用支出32.0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45.6萬元;項目支出902萬元,其他項目支出40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744.0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2.82萬元,住房和保障支出49.0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8.73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劃分:工資福利支出565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29.05%;商品和服務支出32.01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65%;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5.6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2.34%;項目支出1302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66.95%。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3年南昌市新建區融媒體中心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944.61萬元,較上年減少297.79萬元,下降13.28%。具體支出情況是: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344.01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69.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2.82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5.8%;住房保障支出49.05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2.52%。衛生健康支出38.73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1.99%。其他支出400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20.57%。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級2023年無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情況說明
2023年本級機關運行經費為1130.01萬元,較上年減少349.27萬元,下降23.61%。增加原因主要是:過緊日子,壓縮開支。
(六)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2023年本級政府采購預算共安排27萬元。其中,貨物預算2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7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8月31日,本級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3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2023年本級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八)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3年南昌市新建區融媒體中心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為0萬元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
2023年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支出。
(九)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3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本級預算項目3個,涉及資金647萬元。
二、“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本級“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11.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比上年未變動。
2.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上年未變動。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1.8萬元,比上年未變動。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融媒體中心2023年本級預算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上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 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8.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本級安排的事業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事部和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0.“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1.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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