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區新豐管理處2023年單位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新豐管理處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新豐管理處2023年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單位收入總表》
三、《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重點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南昌市新建區新豐管理處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新豐管理處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積極組織實施上級黨組織的決議,討論決定管理處黨的建設、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努力完成各項任務.
(2)加強黨組織的政治思想,組織作風、管理制度和勤政廉政建設,做好黨員干部的教育培養、選按使用、監督服務工作,抓好黨員隊伍管理,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3)堅持黨的領導,支持管理處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職能,促進轄區內政治建設、經濟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各項事業的發展。
(4)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組織開展時事政策、民主法制、社會公德等宣傳教育,提高廣大職工群眾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努力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5)領導武裝、統戰工作和共青團、婦聯、工會、科協等群眾組織,支持群眾組織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積極開展軍警民共建活動,密切群眾關系。
(6)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提升政治素質、團結協作、作風形象和工作業績,建設為民、務實、清廉、高效的領導團隊。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3年南昌市新建區新豐管理處共有預算單位1 家,包括:南昌市新建區新豐管理處本級。
編制人數小計16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 0 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編制人數 0 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 16 人,自收自支編制人數 0人。實有人數小計 37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37人,行政在職人數0人,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在職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16人,其他人員在職人數21人。離休人數小計0人,退休人數小計0人,退職人員0人,遺屬人數0人。在校學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數 0 人,專科生人數 0 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新豐管理處2023年單位預算表
(詳見附表)
一、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3年南昌市新建區新豐管理處預算總額為1563.12萬元,比上年增加41.8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63.12萬元;較上年增加41.82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1000萬元;較上年下級上繳收入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3年南昌市新建區新豐管理處支出預算總額為1563.12萬元, 比上年增加41.82萬元。
其中: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131.2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123.49萬元;日常公用支出7.7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萬元;項目支出1431.92萬元,工資福利支出281.92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148.80萬元、資本性支出1.2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農林水支出1529.5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90萬元,住房和保障支出10.7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7.93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劃分:工資福利支出405.41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25.94%;商品和服務支出1156.51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73.99%;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0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資本性支出1.2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07%。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3年南昌市新建區新豐管理處財政撥款支出預算563.12萬元,較上年增加41.82萬元,增長8.02%。具體支出情況是: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9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2.65%;衛生健康支出7.93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1.41%;住房保障支出10.79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1.92%,農林水支出529.51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94.02%。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3年南昌市新建區新豐管理處政無府性基金支出預算。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情況說明
2023年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為1156.51萬元,較上年增少782.06萬元,增長208.86%。增加原因主要是項目增加。
(六)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2023年南昌市新建區新豐管理處政府采購預算共安排2.2萬元。其中,貨物預算1.2萬元,工程預算0萬元,服務預算1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8月31日,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2023年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八)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3年南昌市新建區新豐管理處無國有資本經營支出。
(九)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3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單位預算項目3個,涉及資金295.92萬元。
1.城管執法項目
(1)項目概述: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優化人居環境、增強城市功能為主要內容、推進城市管理科學化、精細化、高效化、長效化、推動我處經濟建設持續、健康、和諧發展;
(2)立項依據:依據根據新豐管理處《關于請予解決新豐墾殖場退休人員補差的請示》(新管文〔2018〕4號)文件,開展本項目。
(3)實施主體:南昌市新建區新豐管理處;
(4)實施方案:1.職工深入學習城管管理法律、法規;2.加大城區環衛工作力度;3.加大違章查處力度 ;4.加大綠化管理力度;
(5)實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120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詳細見附件。
2. 養老保險項目
(1) 項目概述
主要內容是為新豐墾殖場退休人員補差支出;
(2)立項依據:依據政府抄告單及相關文件
(3)實施主體:南昌市新建區新豐管理處;
(4)實施方案:做好“融入”“彰顯”“長效”三篇文章,按照“繁榮老城、開辟新城,統籌城鄉、以城帶鄉,向東對標、全面融合”的理念,大力實施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動。
(5)實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130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詳細見附件。
3.聘用人員項目
(1)項目概述
為保障單位可以正常開展提供能力。
(2)立項依據:根據新豐管理處《關于聘用新豐管理處干部的請示》(新協辦文〔2018〕3號)文件,開展本項目。
(3)實施主體:南昌市新建區新豐管理處;
(4)實施方案:提升我處干部培訓,提升職業技能,同時為保障單位可以正常開展工作提供人力支持。
(5) 實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預算安排:45.92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詳細見附件。
二、“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本單位“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1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增加)0萬元。
2.公務接待費10萬元,比上年減少(增加)0萬元。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增加)0萬元。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區新豐管理處2023年單位預算表
見附件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各單位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各單位結合實際進行解釋。
(一) 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 教育收費資金收入:反映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 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單位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 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 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 的非統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2023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2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項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物(款)預算改革業務(項):反映財政單位用于預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物(款)財政國庫業務(項):反映財政單位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業務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設支出(項):反映財政單位用于“金財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物(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十)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物(款)其他財政事物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務(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十二)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科學支出。
(十三)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十四)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十五)醫療衛生(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單位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根據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十六)醫療衛生(類)其他醫療衛生支出(款)其他醫療衛生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衛生方面的支出。
(十七)農林水事物(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農業方面的支出。
(十八)交通運輸(類)石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款)石油價格改革補貼其他支出(項):反映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對其他方面的支出。
(十九)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物(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款)其他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方面的支出。
(二十)商業服務業等事物(類)商業流通事物(款)其他商業流通事物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商業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商業服務業等事物(類)商業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發展服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涉外發展服務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國土資源氣象等事物(類)國土資源事物(款)其他國土資源事物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國土資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政府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二十四)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其他。
三、單位涉及的專業名詞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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