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單位預算編制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委員會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單位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委員會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委員會2023年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單位收入總表》
三、《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一、《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委員會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一、政協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這三項主要職能體現了政協的性質和特點,是政協區別于其他政治組織的重要標志。具體介紹如下:
1、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以及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可根據中國共產黨、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的提議,舉行有各黨派、團體的負責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參加的會議,進行協商,亦可建議上列單位將有關重要問題提交協商;
2、民主監督:就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情況,對中共中央與國家領導機關制定的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遵紀守法、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況,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
3、參政議政:是對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進行協商討論。通過調研報告、提案、建議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政協委員主要有以下職責:
1、密切聯系群眾,了解和反映群眾的愿望和要求,參加政協組織的會議和活動;
2、在政協組織的會議上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可以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4、通過本會會議和組織充分發表各種意見、參加討論國家大政方針和該地方重大事務;
5、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6、對違紀違法行為檢舉揭發、參與調查和檢查;
7、在受到警告或撤銷參加資格的處分時,可以請求復議。
二、單位基本情況
2023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委員會共有預算單位1個,包括1個本級和0個所屬二級預算單位,其中,行政機關1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委員會;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0個;差額補助事業單位0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0個。編制人數27人,其中;行政編制15人、工勤編制6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6人;實有人數41人,其中:在職人數41人,包括行政人員30人、全部撥款事業人員5人,工勤編制6人,退休人員21人。
第二部分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委員會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3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委員會收入預算總額為2179.06萬元,比上年增加300.65萬元,增長16.01%。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172.54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6.52萬元;下級上繳收入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3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委員會支出預算總額為2179.06萬元, 比上年增加300.65萬元,增長16.01%。
其中: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906.54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761.62萬元、日常公用支出45.8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99.1萬元;項目支出1266萬元,其他收入項目6.52萬;
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劃分:工資福利支出761.62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34.95%;商品和服務支出1298.34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59.58%;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99.1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4.55%;資本性支出20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92%。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3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委員會財政撥款支出預算2172.54萬元,較上年增加300.65萬元,增長16.06%。具體支出情況是: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873.19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86.2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3.87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8.46%;衛生健康支出48.58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2.24%;住房保障支出66.91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3.08%。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單位2023年無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3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委員會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為0萬元。
2023年本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情況說明
2023年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為1873.19萬元,較上年增加125.03萬元,增長7.15%。增加原因主要是單位日常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2023年我委政府采購預算共安排72萬元。其中,貨物預算59萬元,工程預算0萬元,服務預算13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8月31日,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2023年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1輛。
(九)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3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單位預算項目1個,涉及資金600萬元。
1.“三有”活動經費項目
1)項目概述:嚴格落實市政協《關于開展基層民主協商“三有”活動的指導意見》,認真踐行“協商于民、協商為民”要求,把“三有”活動與委員進社區(鄉村)活動相結合,積極搭建協商平臺,大力推進“協商議事室”建設。
2)立項依據:新府辦抄字[2021]247號
3)實施主體: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委員會。
4)實施方案:積極搭建協商平臺,推進“協商議事室”建設,廣泛開展基層民主協商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會商量“三有”活動,暢通民意表達渠道,聽取各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理順群眾情緒,協調利益關系,化解社會矛盾,增進社會和諧,助推黨委、政府更好地廣開言路、協調各方、發揮民主,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助推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
5)實施周期:2023年
6)年度預算安排:600萬元
7)績效目標和指標
見附表
二、“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本單位“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3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增加)0萬元。
2.公務接待費3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未發生變化。
3.公務用車購置20萬元,比上年增加20萬元。增加的原因是有公務用車購置需求。
4.公務用車及運行維護費1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未發生變化。
第三部分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委員會2023年單位預算表
見附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單位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填列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2022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2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協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協事務(款)其他政協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政協事務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 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單位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8、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9、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贛公網安備 3601220200013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