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新建區委臺灣工作辦公室2023年本級預算編制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區委臺灣工作辦公室概況
一、本級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區委臺灣工作辦公室2023年本級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本級收入總表》
三、《本級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重點項目績效目標表》
十一、《本級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區委臺灣工作辦公室本級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本級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區委臺灣工作辦公室概況
一、本級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制定的對臺工作方針和工作布置;
2、了解掌握全區對臺工作,適時提出建議供領導參考;
3、會同有關單位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區對臺經貿和交流交往工作;
4、負責對臺宣傳、涉臺教育、臺胞來訪接待和全區臺屬工作;
5、開展對臺聯絡,負責臺胞捐贈、協調來新建進行交流參訪和合作考察的臺胞臺商會見領導聯系安排等事宜,辦理全區涉臺其他有關事宜。
6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委臺灣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中共南昌市新建區委臺灣工作辦公室共有預算單位1個,包括中共南昌市新建區委臺灣工作辦公室本級。編制人數4人,其中;行政編制3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1人、部分補助事業編制0人;自收自支事業編制0人;實有人數6人,其中:在職人數4人,包括行政人員3人、全部補助事業人員1人;部分補助事業人員0人;自收自支事業人員0人;離休人員0人;退休人員2人。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區委臺灣工作辦公室2023年本級預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新建區委臺灣工作辦公室2023年本級預算情況說明
一、本級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3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區委臺灣工作辦公室收入預算總額為112.77萬元,比上年減少1.12萬元,下降0.98%。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07.77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5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3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區委臺灣工作辦公室支出預算總額為112.77萬元, 比上年減少1.12萬元,下降0.98%。
其中: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76.77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64.58萬元、日常公用支出3.6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8.5萬元;項目支出31萬元,其他項目支出5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7.1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75萬元,住房和保障支出5.6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2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劃分:工資福利支出64.58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57.27%;商品和服務支出3.6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3.27%;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8.5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7.54%;項目支出36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31.92%。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3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區委臺灣工作辦公室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12.77萬元,比上年減少1.12萬元,下降0.98%。 具體支出情況是: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7.15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77.2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75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13.97%;衛生健康支出4.2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3.72%;住房保障支出5.68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5.04%。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級2023年無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情況說明
2023年本級機關運行經費為39.69萬元,較上年減少56.97萬元,下降58.94%。減少原因主要是:過緊日子,壓縮開支。
(六)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2023年我辦政府采購預算共安排0萬元。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8月31日,本級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
2023年本級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八)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3年中共南昌市新建區委臺灣工作辦公室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為0萬元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
2023年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支出。
(九)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3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本級預算項目1個,涉及資金31萬元。
二、“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本級“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未變動。
2.公務接待費1萬元,比上年減少1萬元。減少的原因主要是:疫情原因,接待減少。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未變動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上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類)港澳臺僑事務(款)臺灣事務(項):反映用于臺灣事務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9.衛生健康(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本級安排的事業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事部和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1.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2.“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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