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新建區擇“新”而居,遇“建”美好購房消費補貼來了!
- 發布時間:2025-05-19 16:53
- 來源: 新建區住房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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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新”而居
遇“建”美好
2025新建區“金”喜購房盛宴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促進消費的重要決策部署,切實執行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意見》的通知(洪房健字〔2024〕1號)的有關工作要求,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政策依據
本實施細則根據《關于進一步推動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意見》的通知(洪房健字〔2024〕1號)第一條款規定:鼓勵推行分類購房補貼政策。
二、適用對象及發放標準
(一)適用范圍
在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對在我區范圍內(僅限直管區域,在我區繳納契稅)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在此期間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的自然人,非自然人購房不在補貼范圍,以首次完成網簽備案登記時間為準。
(二)發放標準
1.一般條件發放標準
單套建筑面積小于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的,按每套10000 元的標準發放消費券,單套建筑面積大于100平方米的,按每套12000元的標準發放消費券,可在商戶購買汽車、家電、建材等大宗消費品。
2.三孩條件發放標準
現有家庭(即存在婚姻關系的家庭)三孩申報人,三孩戶口應登記在新建區,并且生育時間應符合國家相關生育政策,即二孩出生時間需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孩出生時間需在2021年6月1日及以后(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優生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涉及三孩補貼的再婚夫妻不對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進行合并計算,復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計算。單套建筑面積小于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的,按每套12000元的標準發放消費券,單套建筑面積大于100平方米的,按每套16000元的標準發放消費券,可在商戶購買汽車、家電、建材等大宗消費品。
3.非南昌戶籍人員發放標準
為落實“強省會”戰略,活動期間,非南昌戶籍的自然人,選擇在我區管轄項目內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享受單套建筑面積小于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的,按每套12000元的標準發放消費券,單套建筑面積大于100平方米的,按每套16000元的標準發放消費券,可在商戶購買汽車、家電、建材等大宗消費品。
4.人才發放標準
來新建區工作且在新建區繳納社保滿12個月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碩士及高級技師(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在新建區購買商品房住房,在南昌市新“人才10條”的基礎上,再分別給予每人一次性購房補貼5萬元、3萬元現金補貼。以上四項補貼不重復(疊加)享受,符合多項補貼條件的,按照補貼金額最高的一項標準執行,活動期間發放的消費券的經費由區財政保障。
三、發放原則
(一)購房者需保證申領補貼所提供材料的清晰性、真實性、有效性,如提供虛假信息材料者,將不得通過審核且不允許再次申報;提供虛假信息材料并成功領取補貼的,一經發現,將依法追回補貼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二)注銷網簽備案相關規定。區住房保障中心在網簽備案系統對完成補貼發放的商品房進行標記,若購房者在辦理該商品房的不動產權證之前注銷網簽備案,須先行申請退回補貼。如未按時退回補貼,將限制其網簽備案的注銷。(三)區住建局為本辦法的牽頭實施單位,區財政局做好資金保障工作,區住保中心做好核查網簽備案工作,區人社局做好核查南昌新“人才10條”符合情況,區衛健委做好核查三孩符合情況,區商務局做好消費券發放工作。(四)法院拍賣或者執行的房屋、回遷安置房、工抵房及其他非正常交易的商品住房不納入本次補貼范圍。
四、申領流程
(一)申報:2025年新建區新建商品住房購房消費補貼申請表,由開發企業負責收集所需材料,相關材料如下:1.2025年新建區新建商品住房購房消費補貼申請表(見附件);3.三孩家庭證明材料:出生醫學證明、戶口冊、結婚證、離婚協議或判決書(離婚再婚的需提供);5.購房款繳交憑證(定金、首付款等金額在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二)審核:材料齊全后,提交至區住房保障中心進行審核,核定交易行為的真實性、網簽備案時間以及消費補貼標準。區住房保障中心自2025年7月15日起開始受理補貼申請,每兩個月通知企業申報一次,截止日期為2026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三)公示:符合補貼條件的購房者名單將在新建區政府網站或“掌上新建”APP上進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四)發放:公示無異議后,符合發放條件的購房者可向區商務局申領購房補貼消費券。申請人注冊的身份信息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表的身份信息均需一致,購房人為未成年人由法定監護人代為申請的,需提供申請人為其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證明材料(戶口本或未成年人出生證明)。房屋存在共有人的,各方購房人身份證均需提供,由申請人自行協商選擇一名共有人接收補貼,并提供全體共有人簽字認可證明。若因購房補貼發放產生糾紛的,由各購房人自行協商解決。
五、相關要求
(一)消費券使用范圍僅限于在我區注冊的商超、汽車4S 店、建材家居市場等經營主體(具體商戶名單以公示為準)。(二)消費券面額由區商務局制定,可在同一商戶疊加使用,或在不同類型的商戶分別使用;單張消費券在消費時需一次性核銷,不兌現,不找零。消費券有效期按照下發之日起計算,注明逾期作廢時間。(三)嚴禁通過變更、撤銷網簽合同等方式套取消費補貼。政策實施前已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的,變更、撤銷網簽后,該房屋及購房者均不可享受消費補貼。領取補貼后,原則上不得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如確需撤銷,須將所獲補貼返還至發放單位,拒不退回的,不予辦理備案撤銷申請。(四)申請人需對領取補貼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作出書面承諾,經查實屬于弄虛作假、惡意冒領的,取消補貼資格,對相關責任人按規定嚴肅追責,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區住保中心監督電話0791-83733913,區商務局監督電話0791-83637060。
附件:1.2025年新建區新建商品住房購房消費補貼申請表
2.2025年新建區新建商品住房購房消費補貼申請
匯總表
附件1:
擇“新”而居,遇“建”美好
2025年新建區新建商品住房購房消費補貼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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