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發改字〔2020〕341號
關于新建區大塘坪鄉金沙公路至賈家路面 改造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南昌市新建區大塘坪鄉人民政府:
報來文件及相關資料收悉。根據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抄告單(新府辦抄字﹝2020﹞3號)及發改委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現將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及代碼:新建區大塘坪鄉金沙公路至賈家路面改造工程(項目代碼: 2020-360122-48-01-020164)。
二、項目建設地點:本工程起點接順現狀金沙公路水泥路面,終點連接溪鄉村和賈家村。
三、項目建設單位:南昌市新建區大塘坪鄉人民政府。
四、主要建設規模及內容:
本工程全長約1.5km,按兩車道四級公路標準建設,計算行車速度20km/h,荷載等級為公路-Ⅱ級,路面寬5m,路基寬6 m,擬對已開裂及破損的水泥砼路面面板破除,重新澆筑混凝土,再鋪設4cm細粒式瀝青砼面層及5cm中粒式瀝青砼面層。
主要建設內容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等。
五、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本項目總投資279.95萬元。資金來源為上級補助資金及區財政資金。
六、項目建設工期:3個月。
七、望接文后,項目建設單位聘請有資質單位編制項目概算書報我委審查,并抓緊辦理其他審批手續。
本批復文件有效期為兩年,自發布之日起計算,在批復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應在批復文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項目在批復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或已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本批復文件自動失效。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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