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府發〔2022〕17號
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建區
全民健身實施計劃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區直各單位:
《新建區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21-2025年)》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22年7月31日
新建區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21—2025年)
全民健身關系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和全面發展,是全體人民增強體魄、幸福生活的基礎保障。過去五年,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區著力推動《新建區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16—2020年)》的組織實施,全民健身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全民健身公共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全民健身場地設施逐步增多,人均體育場地面積穩步增長,社區、行政村“15分鐘健身圈”已經形成,全區城鄉居民健身意識顯著增強,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大幅增加,體質健康水平逐年提高,健康中國和體育強國建設邁出新步伐。同時,全民健身城鄉發展不平衡、公共服務供給不充分等問題仍然存在。為深入貫徹《“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和中辦、國辦《關于構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的意見》(中辦發〔2021〕61號)精神,落實國務院印發的《全民健身計劃(2021—2025年)》及《江西省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21-2025年)》、《南昌市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21-2025年》精神,結合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制定本實施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以及省、市、區黨代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和關于體育工作的重要論述,實施全民健身國家戰略,推動健康中國和體育強國建設。聚焦“率先‘作示范、勇爭先’”目標定位,主動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充分發揮全民健身的多元功能與綜合價值,以滿足人民群眾對高質量健身服務的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補短板、強弱項,提高全民健身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推動全民健身與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充分發揮全民健身的綜合價值,主動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二)發展目標。到2025年,全區各鄉(鎮)均建有全民健身活動廣場,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2.7平方米,鄉(鎮)、行政村(社區)公共健身設施和“15分鐘健身圈”實現全覆蓋,力爭實現主城區“10分鐘健身圈”。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人數達到全區總人口的43%,城鄉居民國民體質監測合格率達93%。每萬人擁有健身站點5個以上,每千人擁有社會體育指導員2.3人,業務素質和技能水平得到較大提升,全民健身文明實踐志愿者服務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政府提供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標準更加健全、品質明顯提升,社會力量提供的普惠性公共服務實現付費可享有、價格可承受、質量有保障、安全有監管,群眾健身熱情進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務
(三)夯實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基礎。
優化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布局。加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務資源向基礎薄弱和群眾身邊傾斜力度,與常住人口總量、結構、流動趨勢相銜接。制定并實施全民健身設施建設補短板五年行動計劃。充分合理利用公園綠地、閑置場所和城市路橋附屬用地、建筑物屋頂、地下室等“金角銀邊”區域,優先規劃建設貼近社區、便民實用的中小型場地設施。促進社區養老設施與全民健身設施的資源共享、功能銜接。鼓勵在工業園區和外來務工人員集中居住的區域建設體育健身活動場所。加大農村地區健身設施建設力度,重點加強中心村農民體育健身工程的維修改造和提檔升級。
加大全民健身場地設施供給。大力新建、改擴建全民健身場地設施,著力構建區、鄉(鎮)、行政村(社區)三級群眾身邊的公共體育設施體系,推行“三個重點”工作,即區級以大中型全民健身中心、體育公園為建設重點;鄉(鎮)以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運動場、健身步道為建設重點;行政村(社區)以小型、多樣化健身設施如全民健身路徑、健身步道等為建設重點。各鄉(鎮)至少要建有一個室外公共標準燈光籃球場,鼓勵城市社區新建或改擴建一個以上籃球場。支持社會力量建設社區百姓健身房,打造距離親民、價格親民、服務親民的全民健身新載體。支持各地依托公園、沿河沿湖地帶、郊野山地等良好生態資源,建設健身步道、綠道等休閑步道。“十四五”期間,新建或改擴建不少于1個縣級體育公園、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50公里;新建社會足球場地8塊,使每萬人擁有社會足球場0.334個,同時新建居住社區內至少配建一片足球場地設施;在城區至少新建3-4個游泳池(全池或半池),至2025年可使用的游泳池(館)須保證全區青少年游泳教學訓練。提倡學校與社會共建共享包括足球場地在內的體育設施。補齊、維護好鄉(鎮)全民健身場地器材,保障全民健身設施建設用地需求,力爭全區每年新增50處以上全民健身設施。新建居住區要按室內人均建筑面積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標準配建公共健身設施,納入施工圖紙審查,驗收未達標不得交付使用。實施社區健身設施夜間“點亮工程”。
提升體育場地設施開放服務水平。持續改造提升公共體育場館硬件設施條件,加快場館平戰兩用改造,做好場館應急避難(險)功能轉換預案。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要帶頭開放可用于健身的空間,做到能開盡開。已建成且有條件的學校要進行“一場兩門、早晚兩開”體育設施安全隔離改造;新建學校規劃設計的體育設施要符合開放條件;在現已實行免費和低收費開放的基礎上,將更多學校納入開放范圍;支持第三方對學校體育設施開放進行統一運營。鼓勵私營企業向社會開放自有健身設施。
(四)激發全民健身組織活力。
加強區級體育總會建設。完善體育總會為樞紐,各級各類單項、行業和人群體育協會為骨干,群眾身邊的社區健身團體、體育俱樂部等基層體育組織為基礎的覆蓋城鄉、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組織網絡。在社區設立健身活動站點,引導單項體育協會等體育社會組織下沉社區組織健身賽事活動。到2025年,全區體育社會組織總數達到20個。實現各級各類體育社會組織黨組織建設全覆蓋。將組織群眾參與全民健身賽事活動情況及運動項目推廣普及作為全民健身組織的主要評價指標。繼續實行“娃娃學游泳、學體育”等政府購買公益培訓服務,加大政府購買體育社會組織服務力度,支持社會組織采取項目化、市場化運作模式,提升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能力。建立各單項體育協會會員進校園、進社區制度,同時每年要在中小學校或社區開展一定時間的健身指導服務。建立高水平運動隊幫扶基層社會組織的機制。
(五)完善全民健身賽事活動體系。
培育全民健身品牌賽事。進一步完善全民健身賽事活動體系和激勵政策,培育面向各行業、各人群的群眾體育品牌賽事。積極組隊參加“全民健身.幸福江西”江西省第十六屆運動會(社會部)南昌市預選賽、南昌市第七屆全民健身運動會、南昌市第十八屆運動會群眾項目比賽、南昌市社區運動會、南昌市城市定向賽等全民健身賽事活動。舉辦好第三屆區運動會、南昌市社區運動會新建賽區預選賽、職工籃球、羽毛球等全民健身賽事活動;廣泛開展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具有良好群眾基礎的運動項目,著力打造有特色有影響力的籃球之城。充分利用元旦、春節、元宵、全民健身日、重陽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我們的節日”系列群眾性體育活動,推廣工間健身制度,鼓勵各行業大力開展行業系統健身聯賽。
因地制宜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大力發展健身走(跑)、自行車、球類、廣場舞、游泳、登山、垂釣、太極拳、木蘭拳、健身氣功、棋類等大眾喜聞樂見的體育項目,積極培育攀巖、擊劍、冰雪、賽艇、槳板、皮劃艇、射擊射箭等具有消費引領特征的運動項目,扶持推廣武術、舞龍舞獅、龍舟、空竹、風箏等具有民俗民間傳統特色的運動項目,大力推廣居家健身模式,鼓勵各單項體育協會會員、體育愛好者、體育教師等參與健身直播活動。支持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常態化制度化組織健身活動。鼓勵區級總工會和各基層工會每年組織各類健身活動,并納入工會考核內容。鼓勵按照《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規定,使用工會經費為職工購買健身服務。
(六)提升科學健身指導服務水平。
建立健全科學健身常態化工作機制。推廣線上線下相結合的科學健身普及模式,開設線上科學健身大講堂,組織開展科學健身服務“六進”(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鄉村、進警營)活動。加快全區國民體質監測站點建設,常態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提升體質監測服務標準化水平,提供針對性科學健身指導服務。每年一季度開展上一年度全民健身活動狀況調查工作。組織開展《國家體育鍛煉標準》達標測驗工作,提高達標測驗覆蓋率。
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將全民健身公共服務納入社區服務體系,通過多種方式為每個社區(行政村)至少配備1名社會體育指導員。進一步完善激勵和保障機制,更好發揮社會體育指導員在社區體育活動、科學健身指導等方面的作用,提高科學健身指導服務水平。區級定期開展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每年培訓人數不少于200人。堅持開展“科學健身大講堂”進社區、進企業、進鄉村活動。結合“文明南昌360度”市民素質提升活動,發揚新時代文明實踐全民健身志愿服務團隊作用,打造全民健身服務志愿品牌。
積極發展全民健身培訓業。鼓勵社會資本開辦全民健身培訓機構。優化全民健身培訓市場環境、落實國家相關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政策和水、電、氣、熱等價格標準,切實降低全民健身培訓機構運營成本。
(七)推動基本公共體育服務均等化。
落實全齡友好理念。在場地設施建設和賽事活動開展中充分考慮不同人群的需求,保障群眾健身權益。
將青少年作為實施全民健身計劃的重點人群。加強青少年體質監測和干預,落實青少年體育“健康包”工程,開展針對青少年近視、肥胖等問題的體育預防和干預,建立青少年電子健康檔案。開齊開足上好體育課,小學階段每天1課時,初中階段每周至少3課時,高中(中職)階段每周至少2課時,保障學生每天校內、校外各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開展全區中小學生游泳教育試點工作,引導和鼓勵中小學生學習游泳安全知識、掌握游泳技能。
全面實施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計劃,深化“ 體教融合 區隊校辦”青少年訓練工作,加強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建設,搭建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等青少年校外運動平臺,支持區業余體校、體育俱樂部、訓練基地進入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校內課后服務信息化管理平臺。將開展體育活動作為中小學課后服務工作的重要載體,將各體育項目的課余訓練納入課后延時服務重要內容,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支持社會力量有序參與,幫助青少年掌握1至2項終身受益的運動技能。
完善中小學青少年業余競賽體系,積極發揮全區“滕王閣杯”青少年體育聯賽預選賽、夏(冬)令訓練營在青少年體育健身品牌活動的示范引領作用。廣泛開展校園三大球活動,使青少年提升身體素質、掌握運動技能、培養鍛煉興趣,形成終身體育健身的良好習慣。
統籌規劃建設公益性老年健身體育設施。加強老年人體育活動建設,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社區體育設施的功能銜接,利用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和社會場所組織開展適合老年人的體育健身活動,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學指導和集體活動平臺。為老年人使用場地設施和器材提供必要幫扶,解決老年人運用體育智能技術困難問題。
推行幼兒體育鍛煉。幼兒(3-6歲)每天的戶外活動時間一般每天不少于2小時,培養幼兒體育興趣愛好,促進身心健康和運動機能協調發展。
健全完善殘疾人體育服務體系。改善各類公共體育設施無障礙條件,加強殘疾人健身指導,開展殘疾人體育競賽和活動,推動殘疾人康復體育和健身體育廣泛開展。
推動基本公共體育服務向農村和社會弱勢群體延伸。廣泛開展農民、婦女、少數民族體育,落實將居住證持有人、外來務工人員公共體育服務納入屬地供給體系。重點關注空巢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社會矯正人員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需求,使其享受更多社會關愛,增加獲得感和滿足感。
(八)推進全民健身地域開放發展及跨界融合發展。
深化體教融合。支持各級各類學校加入“ 體教融合 區隊校辦”行列,建立激勵機制,擴大“ 體教融合 區隊校辦”影響力。鼓勵中小學在廣泛開展校內競賽活動的基礎上建設足球、籃球、排球等學校代表隊,參加各級各類體育競賽。對工作開展扎實、成績突出的學校,在教師和教練員培訓等方面給予適當激勵。建立中小學青訓教練員培訓機制,支持各級各類學校設立專(兼)職教練員崗位,鼓勵優秀退役運動員進入校園擔任體育教師和教練員。支持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建設,落實社會體育俱樂部競賽、訓練和培訓體系,鼓勵政府向體育社會組織購買體育教學和教練服務。將體教融合青少年體育訓練工作納入區體育、教育發展規劃,定期評估體教融合相關政策執行情況,對執行不力的嚴肅追責,對工作成效突出的按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給予表彰。
推動體醫融合。積極探索體醫結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務模式,支持基層醫療機構開設運動醫學門診,開具運動處方。鼓勵建立運動促進健康新模式,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注重慢性病的預防與控制,加強運動等非醫療健康干預,實現健康關口前移。廣泛宣傳科學健身,引導群眾了解和掌握科學的體育鍛煉項目、方法、運動傷病防治等方面的知識。在健康體檢中探索增加體測(健康體適能)項目,為居民健康管理提供更全面的數據支持。通過民營公助等多種形式建設運動康復中心。結合各類健身和健康主題日,積極推進健身健康活動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鄉村、進家庭。在各類體育活動中增加科學健身、健康促進內容,培育有利于身體、心理、道德健康和社交良好的新型體育健康促進活動。大力推廣健身氣功、太極拳等傳統健身運動項目,支持發展中醫養生保健服務。支持社區提供老年人運動與健康服務。
促進體旅融合。結合旅游、體育賽事、人文自然環境等資源稟賦,優化體旅融合產品和服務供給,滿足群眾健身、旅游的復合型消費需求。加強品牌賽事與旅游路線的有機結合,積極打造有影響力的體育旅游精品路線。鼓勵旅游景區、度假區等完善山地戶外營地、航空飛行營地等體育旅游設施建設,積極開展消費引領型運動項目賽事活動,拓展體育旅游新業態。、
(九)促進全民健身產業高質量發展。
加快發展場館服務業。在堅持公共體育場館公益性的基礎上,探索創新體育場館運營機制。積極推進體育場館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運營模式,增強運營能力,提高運營效益,有效發揮體育場館在全民健身服務產業中的基礎性作用。鼓勵引入社會專業運營團隊承接或參與公共體育場館運營。積極支持本土體育場館服務企業做大做強。
著重發展全民健身競賽表演業。通過政府扶持、企業運作等方式舉辦多層次、多樣化的全民健身賽事活動,促進全民健身賽事與市場的有機融合,推動全民健身競賽表演業的快速發展。打造全民健身競賽品牌,通過舉辦系列有影響的國際國內賽事,提高賽事全民參與度和可觀賞性,增強賽事市場號召力。
三、保障措施
(十)組織保障。各鄉(鎮)要把全民健身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出臺本地區全民健身實施計劃。要統籌資金,大力支持全民健身公共服務,完善多元投入機制,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充分發揮體育部門作為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成員的作用,落實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的用地政策,挖掘存量建設用地潛力,嚴格執行新建居住小區配套建設健身設施規定。
(十一)科技保障。推動健身場地設施智能化升級,推進健身步道智能化改造、智慧體育公園及智能室外健身路徑建設。依據場館信息化建設標準規范,穩妥推進公共體育場館信息化管理服務系統建設,逐步實現客流監控、場館預定、賽事活動、應急事件處理等信息的智能收集與上報,有效降低場館能耗和運營成本。
(十二)人才保障。加強健身指導、組織管理、科技研發、宣傳推廣、志愿服務、體醫融合等方面的人才培養供給。暢通人才培養渠道,推動社會體育指導員、基層體育工作者提升服務技能,引導扶持社會力量參與全民健身人才培養。鼓勵退役運動員、高校體育專業學生、學校體育教師等高素質專業人才參與全民健身服務。
(十三)資金保障。將全民健身工作、青少年體育競賽等經費納入區財政預算,并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逐步增加對全民健身及青少年體育競賽方面的投入。加強資金保障,對社會資本建設全民健身場地設施予以支持。
(十四)安全保障。加強全民健身設施安全監管,確保場地設施開放服務達到防疫、應急、疏散、產品質量和消防安全標準。堅持防控為先、動態調整,落實防控措施,完善全民健身賽事活動監管責任體系,強化賽事風險評估,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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