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撲殺、強制免疫和無害化處理補助申請指南
一、法律依據
《財政部 農業農村部關于做好非洲豬瘟強制撲殺補助工作的通知》(財農〔2018〕98號);
農業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動物疫病防控財政支持政策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財〔2017〕35號;
《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GB 16548-2006)以及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
《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農醫發〔2017〕25號)規定。
二、補貼對象和補貼范圍
1、新建區轄區內依法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的畜禽養殖場;
2、新建區轄區內生豬定點屠宰企業;
三、申辦材料
1、《規模化養殖場(小區)養殖環節和生豬屠宰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情況登記表》;
2、病死豬無害化處理過程照片;
3、其他材料
四、辦理程序
1、申請人提交材料;
2、窗口受理并提出具受理通知書;
3、現場審核;
4、通知申請人已辦結;
5、符合條件的,區級財政部門通過“一卡通”或“一折通”形式將補助資金撥付到養殖場(小區);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書面理由。
五、補貼標準
對家畜家禽養殖場戶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進行補貼,根據規模養殖場自主免疫注射實際成本和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強制免疫經費測算有關要求,我市統一強制免疫補助標準為:生豬補助經費2元/頭·年;牛補助經費3元/頭·年; 羊補助經費1.5元/頭·年;蛋禽(種禽)補助經費0.4元/羽·年,肉禽補助經費0.2元/羽·年。
六、辦理時限
自愿申報。凡符合規模標準的養殖場戶,于當年2月底(2021年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信息系統應用進度可適當推遲)前通過“江西省動物防疫監督管理系統-先免后補”填報強制免疫“先免后補”申請,在系統中填報強制免疫“先免后補”申請表、承諾書,并如實填寫相關養殖信息(同一主體在直聯直報信息系統、檢疫出證系統中的相關信息要一致),電子簽名,下一年度繼續實施“先免后補”場可直接填寫續簽,補充完善此I前信息即可。網上提交申請的視為自愿實施“先免后補”,對規模條件范圍內未申請的視為放棄“先免后補”,且不得領取政府采購強制免疫疫苗。
七、受理單位
新建區農業農村局
八、咨詢電話和聯系方式
歐陽友平13807003603
九、監督渠道
13807003603,新建區長堎鎮文化大道159號
十、補貼結果發布說明
無強制撲殺、強制免疫補貼申請;無害化處理已按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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