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開展全區騙取套取社保基金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堅決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與腐敗問題,嚴厲打擊涉及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領域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以“零容忍”態度筑牢基金安全防線,全力守護人民群眾的“養老錢”“保命錢”,切實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現向社會各界公開征集問題線索,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圍
(一)騙取套取養老保險基金問題線索
1.偽造檔案、勞動仲裁法律文書、勞動監察法律文書、法院判決文書等手段違規一次性補繳;
2.偽造、變造相關材料獲取養老保險參保資格或繳費資格等手段辦理提前退休;
3.冒用他人信息重復參保、虛構勞動關系違規參保;
4.偽造生存狀態認證資料等手段騙取養老保險金;
5.領取社會保險待遇的人員死亡后,單位或家屬不及時報告,繼續領取社會保險待遇;
6.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單位或家屬未及時報告,在服刑期間繼續領取基本養老金;
7.重復領取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等問題。
(二)騙取套取工傷保險基金問題線索
1.虛構勞動關系獲取工傷保險參保或繳費資格;
2.偽造職業病診斷證明、偽造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等手段違規認定工傷;
3.偽造工傷認定書或勞動能力鑒定書等手段騙取、套取工傷保險基金;
4.將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外的費用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問題;
5.協議機構掛床住院、虛開藥物、虛假治療、編造病歷短期重復開藥、“傷病不分”、無指征住院等問題,
(三)騙取套取失業保險基金問題線索
1.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因重新就業、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等,不符合領取條件而仍然領取失業保險待遇;
2.虛構勞動關系、虛假解除勞動關系等手段冒領、騙取、套取失業保險待遇;
3.通過偽造參保對象銀行賬號貪占失業保險基金等問題。
(四)社保工作人員履職盡責方面問題線索
1.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相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參與或協助虛報冒領、欺詐騙取、侵占、挪用,或貪污截留社會保險基金;
2.不依法履行職責,資格認定、材料審核把關不嚴,違規向不符合條件人員發放社會保險待遇,造成社保基會損失;
3.不作為、亂作為,侵害參保人員合法權益等問題。
(五)上述違法行為中,黨員和公職人員存在以權謀私、吃拿卡要、收受賄賂等問題。
二、征集時間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征集方式
群眾可采取來電、來信、來訪等方式進行舉報。
(一)舉報電話:0791-83701089(請在工作時間內撥打);
(二)來信地址:南昌市新建區興國路299號天域名邸8樓南昌市新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03室,郵政編碼330100;
(三)來訪地址:舉報人可到南昌市新建區興國路299號天域名邸8樓南昌市新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03室來訪舉報。
四、獎勵標準
舉報人符合舉報獎勵條件的,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根據《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 關于印發<江西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獎勵實施細則>的通知》(贛人社規﹝2024﹞12號)精神,按案值的一定比例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舉報獎勵金最低不少于200元,最高10萬元。
五、其他說明
(一)反映問題線索需對應征集范圍,盡可能提供詳細的問題線索及佐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單位或個人、具體事實、相關證據材料(如通話記錄、處理回復截圖、錄音錄像、票據等)。
(二)舉報人需對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虛構夸大、捏造事實,不得借機誣告、陷害他人。請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對誣告、陷害者,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鼓勵舉報人使用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進行舉報并積極配合調查核實。受理舉報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將依法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并對舉報人相關信息嚴格保密。
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干部群眾積極參與監督舉報,南昌市新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對反映的問題線索認真核查,對發現的社保基金違規違法問題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處理。
感謝您對騙取套取社保基金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南昌市新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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