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房屋適用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施方案?
本方案適用于新建區范圍內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具有合法權屬證明(含安置協議),非個人單一產權;(二)電梯加裝在建設用地紅線范圍內;(三)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圍或計劃;(四)建筑結構、消防安全等符合加裝條件;(五)四層及以上且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無電梯住宅(不含別墅)
2.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施居民表決同意的標準如何規定?
申請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當征詢本單元全體業主的意見,經本單元房屋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
3.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資金來源有哪些?
(一)業主按照一定分攤比例共同出資;(二)原產權單位或者原房改售房單位(不包括財政撥款的預算單位)出資;(三)業主可按相關規定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和住房公積金,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和提取公積金的總額不超過電梯加裝費用扣除政府獎補后的個人分攤金額;(四)向金融機構申請加裝電梯貸款;(五)社會投資等其他合法資金來源。
4.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資金補貼標準是多少?
資金補助標準按樓層數分為兩個檔次:四層至五層住宅按12萬元/臺予以補助;六層(含)以上住宅按 15 萬元/臺予以補助。
5.加裝電梯完成后,維保養護單位如何確定?
申請人應當依法向區市場監管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證書。電梯正式投入使用前,申請人應明確使用管理人。委托第三方作為使用管理人的,應簽訂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電梯使用管理人應當書面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與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簽訂的維護保養合同應當約定維護保養標準、期限、應急救援抵達時限等雙方權利義務內容。
咨詢服務機構:南昌市新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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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建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202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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