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府辦發〔2024〕3號
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新建經開區優化營商環境十六條舉措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區直各單位:
《新建經開區優化營商環境十六條舉措》已經2023年區政府第20次常務會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24年1月20日
新建經開區優化營商環境十六條舉措
為貫徹落實省促進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領導小組《印發關于深化開發區管理制度改革推動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贛開發區〔2023〕1號)精神,不斷優化創新服務模式,打造創新亮點、提升營商環境影響力,切實增強市場主體獲得感和滿意度,推動新建經開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形成服務市場主體長效機制,現結合新建經開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舉措。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省促進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領導小組《印發關于深化開發區管理制度改革推動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贛開發區〔2023〕1號)精神,堅持目標導向和需求導向,進一步對標最高標準、最好水平,立足新建經開區功能定位和主導產業發展,以提升廣大企業和群眾獲得感為目標,以制度創新和服務企業為核心,優化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和監管,支持園區企業發展,加快培育壯大經營主體,打造一流營商環境,不斷提升企業和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為提升我區綜合競爭力,實現高質量跨越式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二、主要措施
(一)營造便捷高效的政務環境
1.行政審批服務提質增效。深化“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完善新建經開區政務服務大廳建設,按照“區園同權”工作要求,實現市場準入、工程項目建設等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和審批部門人員“應進必進”。新建經開區政務服務大廳實行“受審分離”制度,全面推進“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的綜合服務模式,做到“園區事、園區辦”。(牽頭單位:新建經開區管委會、區政數局、區營商辦。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局、區資源規劃分局、區住建局、區城管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人社局、區衛健委、區市場監管局、區水利局)
2.實行“首席代表”制度。設置專業辦理后臺的各行業主管部門,應派駐一名股級實職干部作為負責人,負責經開區政務大廳有關政務服務工作;負責后臺工作人員的作風紀律和服務效能;負責審批專用章的管理和使用;負責配合經開區做好日常管理、考察接待等工作;負責事項編制本部門政務服務事項指南和工作規程在“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的錄入、調整、完善;負責協調本部門相關政務數據的報送和投訴建議件的處置。(牽頭單位:新建經開區管委會、區政數局。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局、區資源規劃分局、區住建局、區城管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人社局、區衛健委、區市場監管局、區水利局)
3.實行“容缺受理”制度。推動各單位依法依規編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務服務事項清單,明確事項名稱、主要申請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完善容缺受理服務機制,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流程,壓縮辦理時限,最大限度方便企業,提升企業辦事體驗。(牽頭單位:新建經開區管委會、區政數局。責任單位:區直各單位、各掛點企業責任單位)
4.推動涉企資金政策兌現。在新建經開區政務服務大廳設立惠企政策兌現專窗,建立政策兌現受理、流轉、審核、撥付的工作機制,依托全省“惠企通”平臺,實施園區“一企一策”等涉企資金兌現政策全程線上辦理,推動惠企政策兌現“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承諾兌現”,形成惠企資金兌現政策管理長效管理機制。(牽頭單位:新建經開區管委會、區財政局、區政數局。責任單位:區直各相關部門、各掛點企業責任單位)
5.加快推進區域評估。立足新建經開區區域特點、產業定位、項目建設,選擇法定必須做、企業有需求的評估評價事項,如地震安全性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壓覆礦產資源評估、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水資源論證、氣候可行性論證等,開展區域評估。(牽頭單位:新建經開區管委會。責任單位:區資源規劃分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利局、區發改委)
6.建立“有求必應”機制。新建經開區政務服務大廳設立“辦不成事”窗口,對企業投訴及訴求或政務服務遇到堵點難點,新建經開區管委會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協調處理。涉及辦證事項的要列出問題清單,限時督辦;對不合理或不符合政策的訴求要及時給企業回復;涉及多個部門聯動的,及時召開調度會協調解決。(牽頭單位:新建經開區管委會、區營商辦、區政數局。責任單位:區直各部門、各掛點企業責任單位)
(二)營造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
7.推進公正審慎監管。各部門要建立園區企業重點監管事項清單,清單之外實現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將更多行政審批和監管執法事項納入聯合踏勘、聯合驗收、聯合抽查范圍,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提高聯合執法效能,降低重點監管的檢查頻次,實現“無事不擾、有呼必應”。在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城市管理、城鄉建設、國土規劃等行業領域,推行輕微違法行為免罰和“首違不罰”清單。對企業的違法行為不予處罰的,可采用書面承諾書的方式,教育、引導、督促其自覺守法。對處以罰款的企業,因企業確有經濟困難申請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應當依法準許,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牽頭單位:區營商辦、區政數局、新建經開區管委會。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局、區資源規劃分局、區住建局、區城管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人社局、區衛健委、區市場監管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
8.推行“企業安靜日”制度。為減少各部門執法檢查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持續壓縮執法檢查頻次,將每月1日至20日設為“企業安靜日”,讓企業安心經營。在此期間,除因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突發事件等特殊原因外,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到企業開展各類行政執法檢查。(牽頭單位:區紀委監委、區司法局、區政數局、區營商辦、新建經開區管委會。責任單位:區直各部門、各掛點企業責任單位)
9.推行“掃碼入企”制度。各執法檢查發起部門至少提前一天,通過新建區“政企通”綜合服務平臺(掃碼進企業)端口進行登記,上傳執法檢查主體名稱、檢查事項、檢查人員姓名等執法基本信息,新建經開區將收集匯總“掃碼入企”信息,定期報送區紀委監委備案。(牽頭單位:新建經開區管委會、區紀委監委。責任單位:區直各部門、各掛點企業責任單位)
10.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各執法檢查部門要科學制定聯合抽查年度計劃,發起部門要主動協調配合部門,共同確定抽查工作安排,并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通過聯合抽查提高監管效率。需要企業提供的證照、財務等方面資料,要一次性告知檢查對象提前準備,提高檢查效率。聯合抽查結束后,發起部門和參與部門要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分別將所查事項的抽查檢查結果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雙隨機、一公開”平臺-江西)進行錄入公示。(牽頭單位:區紀委監委、區司法局、區政數局、新建經開區管委會。責任單位:區直各部門、各掛點企業責任單位)
11.推進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開展園區企業綜合評價,制定分類、分級服務管理辦法。根據企業所處發展階段、行業領先水平、經濟密度水平、經營增長潛力、自主創新能力等情況分別制定配套支持方案。加大對高效益、高產出、高技術、高成長性企業的扶持力度,重點支持其申報各級企業扶持資金項目、認定類項目和項目核準備案,優先保障要素供給。(牽頭單位:區政數局、區營商辦、新建經開區管委會。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局、區資源規劃分局、區住建局、區城管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人社局、區衛健委、區市場監管局、區水利局、區金融服務中心)
(三)營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
12.推行“法律服務團”法務支持。新建經開區組建“法律服務團”,免費為園區企業提供法務支持,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強化部門溝通互聯,及時解決民營企業對不當執法司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幫扶企業申訴及復議;為園區企業在外地遭遇地方保護主義和不公平待遇時提供法務支持。(牽頭單位:新建經開區管委會。責任單位:區法院、區司法局、區人社局、區營商辦)
13.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完善新建經開區企業服務平臺,全力打造“與企相伴、共同成長”營商環境服務品牌,建立線上線下全覆蓋、全流程的服務企業長效機制。線上,依托“政企通”“經開區企服通”掌上綜合服務平臺,實現企業訴求解決、在線咨詢、在線評價、政策兌現等多種功能,為企業全生命周期提供常態化、高效化服務。線下,持續開展“周末親清行”常態化幫扶企業活動,為企業送政策、解困憂、幫發展。(牽頭單位:新建經開區、區政數局、區營商辦。責任單位:區直各部門、各掛點企業責任單位)
14.嚴禁“搭車推薦”行為。各部門到園區企業開展執法檢查活動,各部門相關人員不得借機向企業“搭車推薦”,嚴禁指定第三方機構開展中介服務。(牽頭單位:區紀委監委、區司法局、區營商辦、新建經開區管委會。責任單位:區直各單位、各掛點企業責任單位)
15.建立常態化的政企溝通機制。各相關部門應主動聽取市場主體意見建議,協調解決市場主體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回應市場主體訴求,建立政企雙向溝通機制,常態化開展開門納諫座談懇談會,優化政企服務模式,建立健全跨行業、跨部門的聯動企業服務協調機制,為市場主體辦理政府服務事項提供免費的咨詢、指導、協調提供精準服務。(牽頭單位:新建經開區管委會、區營商辦。責任單位:區直各部門、各掛點企業責任單位)
16.開展營商環境專項治理行動。重點整治公職人員在行使權力中擅自改變辦事程序、增加辦事環節、提高辦事門檻行為,整治敷衍塞責、推諉扯皮、故意拖延、刁難企業、亂檢查、亂罰款等問題,整治利用審批許可、執法監管等權力吃拿卡要、違規插手工程項目、搞利益輸送、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等腐敗和作風問題。新建經開區管委會要加大與區紀委監委等單位的聯動配合,建立問題線索及時通報和移交制度,狠抓一批典型案件,嚴肅追責問責。(牽頭單位:區紀委監委、新建經開區管委會、區營商辦。責任單位:區直各部門、各掛點企業責任單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雙組長,新建經開區管委會主要領導擔任常務副組長,高位推動新建經開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堅持區領導分工牽頭、各部門協同推進的跨部門工作機制。落實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優化營商環境第一責任制度,統籌推進新建經開區營商環境建設工作,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二)壓緊壓實責任
各部門堅持“一位分管領導、一個工作專班”的工作機制,根據企業訴求的類型、政策制定的部門,建立企業訴求事項受理、轉辦、跟蹤、反饋工作機制,努力做到企業訴求事項“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讓企業切實感受到“反映有效果、訴求有結果”。各部門要細化完善措施,全力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強化督查考核
區紀委監委要組織力量適時開展督查檢查,對各部門優化新建經開區營商環境落實情況全過程督促推進,嚴肅執紀問責并將督查納入作風建設“三單”管理,定期通報。對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弄虛作假等行為,影響新建經開區營商環境的單位和個人納入作風“問題單”,對在新建經開區優化營商環境中,主動作為、有創新突破的亮點和典型經驗做法的單位和個人,由區營商辦匯總報區委組織部,納入作風“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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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區委辦,區人大常委會辦,區政協辦,區紀委辦,區人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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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月20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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