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于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戰略部署,助力省中心城市戰略全面實施,確保我區成功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區,全面推進我區中醫藥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區衛健委起草了《新建區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區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現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目的依據
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市(縣)管理辦法和建設標準的通知》(國中醫藥醫政發〔2022〕1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主要內容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精神。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參與、統籌兼顧、共同提高,推進中醫藥在中醫藥服務機構、綜合醫療機構、公共衛生機構全面發展;堅持繼承優先、科學創新,既保持特色優勢,又積極利用現代科技;堅持事業發展、產業聯動,推動中醫藥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產業、文化協調發展。
二、工作目標
按照《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縣建設標準》,結合我區基層衛生和中醫藥工作重點,加強基層中醫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管理,完善基層中醫藥服務網絡,加強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全面提高中醫藥防病治病能力,充分發揮中醫藥在預防保健和公共衛生服務中的作用,各項工作達到或超過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縣建設指標要求,確保我區順利通過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評估驗收,成功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區。
三、重點任務
(一)組織領導
1.充分發揮黨在中醫藥工作中的核心領導作用。
2.建立中醫藥工作聯席會議機制。
3.完善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區工作方案。
4.暢通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區建議和投訴平臺。
(二)促進發展
5.建立全區中醫藥工作跨部門協調機制。
6.制定支持引進和培養中醫藥中、高端人才的政策。
7.提高財政支持力度。
8.加大中醫藥宣傳推廣力度。
9.加大對中醫藥發展投資力度。
10.加大區醫療衛生機構的規劃,保障區中醫醫院用地的規劃、審批。
11.將中醫藥科技發展納入全區科技發展的總體規劃。
12.貫徹落實中醫藥醫療保障相關政策。
13.推進中醫藥科普教育,豐富中醫藥文化教育內容和活動形式,持續開展中醫藥進校園活動。
14.加快中醫藥信息化建設,改善各級機構信息化基礎條件。
15.支持本區院內中藥制劑發展,制定推廣使用標準,并進行質量監管。鼓勵開發的院內中醫制劑,在醫聯體內部使用。
16.制定中醫藥文化旅游計劃。
17.加強中醫藥的保護和發展。
18.制定傳統健身活動計劃,普及和推廣五禽戲、太極拳、八段錦等養生保健方法。
19.堅持中西醫并重。
(三)服務體系
20.將區中醫醫院建設納入全區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為區中醫醫院發展提供政策扶持。
21.扶持有中醫藥特點和優勢的醫療機構發展。
22.區中醫醫院發揮龍頭帶動作用,成立基層中醫藥指導科室,設置專人負責區域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中醫藥業務指導、人員培訓等。
23.區中醫醫院牽頭組建各種形式的醫聯體。
24.各鄉(鎮)衛生院均要設置中醫館。
25.各村衛生室具備提供中醫藥服務的場所和設施設備。
26.加強中醫類醫療機構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信息化建設。
(四)人才隊伍建設
27.加強全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28.區中醫醫院、各鄉(鎮)衛生院以及各村衛生室合理配備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
29.組織開展中醫藥繼續教育和師承教育。
30.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相關人員的西學中培訓。
(五)中醫藥服務
31.區中醫醫院要持續完善中醫特色專科和臨床、醫技科室的服務功能。
32.鄉(鎮)衛生院積極拓展中醫藥服務范圍,推進中醫專科發展。
33.提高基層醫務人員的中醫藥服務能力。
34.積極推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
35.開展中醫藥預防保健康復服務,推進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醫藥健康管理項目在基層的落實。
36.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傳染病防治中的作用,積極參與本轄區傳染病的宣傳、預防和治療工作。
37.在醫養結合、社區康復、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等服務中融入中醫藥方法。
38.加強中醫藥文化宣傳,普及中醫藥健康知識,推動基層醫療機構開展中醫藥文化宣傳活動。
(六)監督考核
39.區衛健委建立中醫醫院以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工作考核機制。
40.加大監督和預防力度。
41.加強區域基層中醫藥服務質量的評估和監管。
(七)滿意率和知曉率
42.城鄉居民對區中醫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滿意率不低于90%;城鄉居民中醫藥知識知曉率不低于90%,對區中醫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內容知曉率不低于85%,區中醫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相關政策知曉率不低于85%。
四、職責分工
五、實施方法和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23年6月-2023年7月)
制定創建實施方案,召開動員會議,安排部署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區創建工作。
(二)推進實施階段(2023年7月-2023年8月)
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對照《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區評分標準及責任劃分表》做好工作落實、資料整理等工作。
(三)迎接驗收階段(2023年9月-2023年10月)
對照《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縣建設標準》,組織對各鄉(鎮)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單位工作情況進行初審驗收。
(四)鞏固提升階段(2024年1月-2024年9月)
持續整理匯總迎檢資料,迎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驗收,力爭創成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區。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組織,加強領導
成立由區政府區長任組長,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區委衛健工委書記,區政府分管副區長為副組長,區宣傳、發改、衛健、財政、人社、科技、醫保、教體等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區領導小組。
(二)密切配合,協同實施
各有關部門要相互協作,嚴格執行創建內容,共同推進創建工作,要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制訂具體的工作方案,認真落實支持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各項保障措施,共同推進中醫中藥協調發展。
(三)完善網絡,全面監管
區衛生健康部門要轉變管理職能,實行中醫藥工作全行業管理。要充分發揮中醫藥工作管理機構的職能,制定中醫藥事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四)深化改革,創新機制
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把深化改革作為推動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根本動力,使中醫藥行政管理模式及中醫藥行業運行機制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協調,中醫藥學術進步與現代科技水平相適應。
(五)加大宣傳,營造氛圍
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利用各種形式,加大對中醫藥工作的宣傳力度,認真宣傳國家和省、市、區中醫藥方針政策。要圍繞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區這一主題,及時宣傳我區出臺的一系列中醫藥改革與發展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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