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區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解讀
一、出臺背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西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區建設方案>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著力建設我區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我局起草了《南昌市新建區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二、政策依據
《南昌市新建區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依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辦發〔2023〕45號)、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區建設方案的通知》(贛發〔2024〕9號)文件精神制定。
三、主要目的
1981年以來,在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基礎上,本著尊重群眾首創精神,堅持“摸著石頭過河”和頂層設計相結合的原則,我國先后啟動了多輪重要集體林改。黨的二十大明確要求,進一步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2023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出臺的《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了深化集體林改的任務目標、主要內容與實施路徑。理解與認識集體林改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解放思想,理清思路,系統集成地推進深化集體林改,助力鄉村振興,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各級黨委政府的重點工作,更是林業主管部門核心任務和奮斗目標。
四、起草經過
根據上級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和相關會議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圍繞“三權分置“、建立林業經營收益權證制度、建立林權收儲平臺、解決林權歷史遺留問題和建設三產融合林業特色產業園“5+1”工作目標為重點,共擬定我區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任務6大項11小項,我局起草了《南昌市新建區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并征求了各鄉(鎮、街道、管理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區直有關單位意見,收到12家單位回復意見,其中修改意見2條,全部采納。
五、主要內容
(一)主要任務
1.深化集體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
一是規范集體林地承包經營,落實所有權,堅持集體林地所有權不變;穩定承包權,保持集體林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放活經營權,建立林業經營收益權證制度;二是推進林權流轉。
2. 激活集體林發展潛力,優化林木采伐政策。
3.推進森林可持續經營,科學劃定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圍。
4.發展現代林業產業。
一是發展林下經濟。利用森林林下資源、林間空地、林緣林地等發展林下經濟,培育生態旅游、森林康養等新業態。
二是強化基礎服務保障。建設森林防火阻隔系統,進一步完善森林防滅火機制。
5.暢通林權登記。
一是全面開展林權登記成果清理規范和整合建庫;二是建立林權登記協同便民利民機制;三是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6.加強林業基層建設。一是加強林業隊伍建設,二是提升執法水平。
(二)保障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制定切實方案。
按照工作任務清單抓好工作落實,建立相應的組織協調和工作機制,確保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各項任務落地見效。
2.全面督導考核、落實獎優罰劣
區深化集體林權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強化業務指導和監督考核,將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納入林長制年度考核、高質量發展考核指標內容。
咨詢服務機構:南昌市新建區林業局
咨詢服務聯系人:張勇輝
咨詢服務電話:13970827128
咨詢服務地址:南昌市新建區林業局(花果山路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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