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是什么?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農戶家庭承包經營和承包關系長久穩定,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權利,提高林業現代化高質量發展水平,助力農民增收致富和鄉村全面振興、保持社會和諧穩定。
二.基本原則有哪些?
1.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在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中的基礎性地位。堅決落實集體林地所有權,長期穩定農戶承包權,加快放活林地經營權,依法依規,穩妥推進林地“三權”分置改革,不斷優化資源配置,促進我區林業可持續高質量發展。
2.保持林業政策的連續性。按照《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深化林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贛發〔2004〕19號)文件精神,延長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期限工作的農戶范圍是在我區原來集體林業產權制度改革所確定的農戶的基礎上,對其林地承包經營權到期后按照政策延長承包期限。
3.林地承包經營期限的延長只針對本村集體(村小組)經濟組織成員的承包經營“責任山”期限的延長,“自留山”政策保持不變。
4.實行承包合同管理。按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經營、合同管理的原則,承包經營期限延長采取由村集體(村小組)與林農簽訂承包經營合同的方法。各鄉(鎮) 要做好集體林地承包合同的管理。
三. 承包經營期如何確定?
結合我區實際,林地承包經營期延長是林地承包期限屆滿后延長三十年至七十年。
四、承包經營的原則是什么?
1.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尊重群眾意愿。在改革中要做到內容、程序、方法、結果公開,充分尊重大多數群眾的意愿,民主協商,確保廣大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
2. 按照規定統一組織承包(延包) 時,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應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權利,也可以自愿放棄承包土地的權利;
3. 承包(延包) 方案應當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4.充分征求意見和開展政策宣傳工作,對條件成熟的村集體(村小組),制定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權延包方案,與林農簽訂承包經營合同并造冊登記,鄉(鎮)人民政府要做好承包合同的管理工作,不動產登記部門根據簽訂的承包(延包)經營合同進行登記。
5.本次延包工作的開展,不搞任務分配和“一刀切”,成熟一宗延包一宗。
五、承包程序有哪些步驟?
1.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延包) 工作小組;
2.承包(延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并公布承包(延包)方案;
3.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延包) 方案;
4.公開組織實施承包(延包)方案;
5.簽訂承包(延包) 合同(使用林業部門統一格式)與備案。
六.造冊、登記發證如何操作?
村集體(村小組)為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權的發包方,與村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簽訂延長承包經營合同后進行造冊登記,承包(延包)合同存入個人林權檔案,不動產登記部門按照承包(延包)合同年限在登記系統中自動延長承包期限,現有發放的林權證暫不進行全部更改換證,如需要時,可到不動產登記部門換發新的林權類不動產證。
七、其他規定有哪些?
1.聯戶經營。按2005年林權改革確定的戶數與人數執行。
2.權利人變更。因死亡、贈予等變更承包權利人,按法律規定執行。
3.流轉、租賃、合作造林等山場。出租方按本方案中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延長期限的規定執行。
4.歷史遺留問題。在保持穩定的前提下,可結合延包工作,妥善解決一些歷史遺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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